(2011年修订稿)
一、员工必须带员工证、员工卡等证明员工身份的有效证件,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,按指定座位入座,迟到二十分钟者不准参加考试,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考试者,按擅自缺考论。考试二十分钟后方可交卷,离开考场;
二、员工参加闭卷考试,只能带员工证件和必要的文具。如果已经携带书、教材、笔记、纸张和无线通讯工具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,必须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,手机关机;
三、员工参加开卷考试,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,不得交谈、传递书、笔记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;
四、考题公布后,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。如有考试题签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,可举手等监考人员走近后,小声询问,同学之间不准互相询问;
五、员工必须遵守考场秩序,保持安静,认真答题,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。考试中间如因特殊原因去厕所,必须由监考教师陪同,耽误时间不补;
六、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对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者,本门课程考试成绩按零分计;学校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;受记过(含记过)以上处分的员工,毕业时暂不授予学士学位;
七、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主考指令,按规定的时间答题。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员工应按要求上交试题、试卷等材料,按主考指令退出考场,不准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,不准讲话、议论。提前交卷者,应立即退出考场,不准在场内逗留、谈论;
八、凡考试规定不能带出考场的试题、答题纸等,均不得带出考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