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,现开展个别谈话工作。
一、谈话范围
1.教学科研等基层单位(含附属医院)的谈话范围为: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,近期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,各系(室、科)主任,支部书记,管理干部,教授代表及其他教职工代表,本单位党外人士,各级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。人数较多的单位,参加人员可适当调整,但前两类人员需全部参加,其他人员可与督导组协商确定。
2.医学部、农学部机关各部门(单位)和校部机关机构各部门(单位)听取意见工作在本部门(单位)人员和服务对象中进行。
二、谈话内容
1.对本单位领导班子作风表现情况的总体评价、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改进的意见建议。
2.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“四风”方面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建议。
3.对搞好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。
请参加谈话的同志认真思考,做好谈话准备。
特此预告。
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3年9月6日
2013年9月13日